201604长期救助家庭何陆华救助详情来源:勤济
发表时间:2017-9-12 9:18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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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申请救助时间:2016年2月3日)
2016年2月3日,收到肢体残疾患者何陆华的救助申请。
2016年3月9日,勤济义工前往其家里调查,详情如下:
申请救助者何陆华,男,1957年出生,涵江区江口镇人。何陆华是单身汉,无结婚、无子女,精神也不太清楚,有时候也会出外乞讨。
陆华每月低保金300元,患有腿疾及高血压,每月服药需花几十元,若发病有时候还需住院治疗。二姐嫁在本村,仅能给予基本的生活照顾,平时的一日三餐靠二姐一家提供。
勤济在2016年3月16日的理事会上决定:从2016年4月份开始,给予何陆华每月200元的长期生活费救助。
2016年6月8日,勤济义工前往何陆华家发放4—6月份长期救助款。
2016年9月20日,勤济义工前往何陆华家发放7—9月份长期救助款。
(隐瞒实情,停止救助。)
(由于受助方没有授权给我们使用他的真实姓名,以上的受助方名字仅是化名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