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04长期救助家庭陈陆香救助详情来源:勤济 发表时间:2017-9-12 9:10:56 点击数:7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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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申请救助时间:201623

 

201623,收到肢体残疾患者陈陆香的救助申请。

201637,勤济义工前往其家里调查,详情如下:

申请救助者陈陆香,男,仙游县榜头镇人。陈陆香在17岁时因病未及时诊治,导致二级肢体残疾,靠骑马三轮摩托为生,收入不稳定,每月约1000多元。妻子是精神病患者,常年服药,因外出时经常不知道回家的路而走丢,因此一直被关在家里。长女在读大四,次子读初一。一家只有两口有低保,低保金每月300多元。

勤济在2016316的理事会上决定:从20164月份开始,给予其一家每月200元的长期生活费救助。

201667,勤济义工前往仙游县榜头镇的陈陆香家发放46月份长期救助款600元。

2016年9月17,勤济义工前往仙游县榜头镇的陈陆香家发放7—9月份长期救助款600元。

2016年11月10,勤济义工前往仙游县榜头镇的陈陆香家发放10—12月份长期救助款600元。

 

2017年2月25,勤济义工前往仙游县榜头镇的陈陆香家发放1—3月份长期救助款600元。

2017年5月17,勤济义工前往仙游县榜头镇的陈陆香家发放4—6月份长期救助款600元,及普陀洛迦文教协会捐赠的大米一袋。

 

(情况好转,停止救助。)

 

(由于受助方没有授权给我们使用他的真实姓名,以上的受助方名字仅是化名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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